本文转自【重庆日报】;
近来,重庆市开展和变革委员会印发
《关于2023年采暖季中心城区天然气销价格格的告诉》
发布2023年采暖季
中心城区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
天然气销价格格
自2023年11月1日起
居民用气最高价格不作调整
工业、商业、集体用气
最高销价格格将上调
居民用气
详细来看,由于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等上游供气企业未调整采暖季期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依据现行中心城区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居民用气最高销价格格此次不作调整。
●现在居民、低保用户、特困人员及履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校园、养老福利组织和部队食堂用气最高销价格格均按现行(即2023年非采暖季)销价格格履行。
●居民用气现行一、二、三阶梯最高销价格格别离为每立方米2.196元、2.366元、2.716元;履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校园、养老福利组织和部队食堂用气现行最高销价格格为每立方米2.246元 ;低保户用气、特困人员用气现行最高销价格格为每立方米1.96元。
非居民用气
自2023年11月1日起,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将上调我市非居民门站价格,依据现行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相应上调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工业、商业、集体用气最高销价格格。
●工业、商业、集体用气最高销价格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上调0.512元,由现行每立方米3.1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612元 。
●为有用统筹天然气价格调整与相关职业平稳协调开展,此次暂不调整CNG(紧缩天然气)质料气和车用CNG最高销价格格。现在,CNG质料气和车用CNG最高销价格格别离按现行每立方米2.576元和每立方米3.686元 (按质量核算为每公斤5.420元)履行。
记者:唐琴